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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那些事儿: 第三十七章:華愛洋憎的軒尼詩

    坚尼地走了,亲华的轩尼斯乘船来港接任。
    在船上,有一名三十多岁的华人与他打招呼。
    「先生您好,你也是要前往香港吗?」
    「您好,我是香港的候任港督轩尼斯,有什么能帮忙吗?」
    「您好港督先生,很高兴认识您。我正好也是前往香港,刚在英国伦敦大学完成法律博士(lld)学位,期待能与你一同服务香港。」
    「我还未接任成为港督,但成为港督后也希望大家能够合作。」
    轩尼诗正打量着眼前的这名小伙子,看着他华人样貌但说了一口流利英文,这种感觉非常奇怪。
    他并不知道,这位年轻人将会在他的港督生涯中成为他的得力助手,与他一同改变香港历史。
    轩尼诗到达香港,将接任港督一职,成为香港第八任港督,任期为1877年4月22日—1882年3月7日。
    轩公来到香港,比前朝任何一任港督都更体贴和包容华人社会,华人的权益在他的管治下有更大的突破。
    我可以斗胆说一句,他是华人的好朋友,"number one good friend".(sanghera, sathnam (2021). empireland : how imperialism has shaped modern britain)
    然而,他在洋人的眼中却不是个好港督。
    因为他处处包容弱小和华人,而洋人的利益反而是放在次要位置。
    有历史学家是这样评论他:
    「轩尼诗大概是天底下最不适合担任殖民地总督的人。
    轩尼诗极富个人魅力,是个矮小、傲慢的爱尔兰人,对他眼中的弱者抱有天生的同情心。
    但他几乎毫无常识,缺乏条理,既不可靠也不老练,没有驭下手腕。」(法兰克.韦尔许:《香港史--从鸦片战争到殖民结束》)
    轩公被骂到一文不值!
    不过在洋人的眼中,保护弱小或许不是他们认同的英雄形象。
    我们姑且看看他在任内做了些什么。
    话说他一上任,就有一名华人罪犯要实行笞刑。
    笞刑是啥?我前面章节已有说过,就是用竹或藤制成的鞭子、板子打受罚者的臀部、手掌心或脚底,是要打到受刑者肉烂皮不烂。
    「据传,执行的刑吏头戴红帽,手持径寸粗细的麻缆,浸透煤油,犯人袒背受刑,虽精壮之夫,忍受三笞即会晕厥在地。」(张连兴:《香港二十八港督》)
    总之是非常不人道的肉刑。
    虽然现在各国已经废除不文明的刑罚,但新加坡仍保留着笞刑。
    返回现场,当时轩公见到,大声阻止:
    「且慢!笞刑这刑罚我就见到残忍,我已经打算在立法局通过废除笞刑的拟案,你们这些受刑的人就先搁置处罚吧!」
    洋人哗言。
    「这是个行之以久,行之有效的刑罚,你刚上任什么都不懂,说什么废话?」
    轩公没有理会到洋人的闲言闲语,只是继续埋头草拟废除笞刑的议案。
    1877年,立法局。
    轩尼诗:我们拟定废除笞刑,实行笞刑实在有残酷、不人道的顾虑。
    洋人议员:你说什么我们就要听什么?你知道华人性情难驯吗?没有笞刑,怎会具备阻吓性?我们香港的犯罪率便会愈来愈高!
    轩尼诗:稍安无躁,之前我曾在其他英属殖民地担任总督,包括巴哈马、拉布安,我在任内也是废除了笞刑,他们的犯罪率没有因此而上升,所以香港也当如是!
    洋人议员:??你懂个屁!香港能与其他地方比拟吗?
    轩尼诗:没关系,大家先看看我委托香港医官对「香港应否实行笞刑」所写的研究报告,大家看完就一目了然。
    (报告书分发中??)
    (议员阅读中??)
    洋人议员:哈!港督,你有看报告书的结论吗?
    轩尼斯:什么结论?
    洋人议员:你知道你的医官说什么?他说笞刑有「遏止犯罪的作用」!你的医官并不认同废除笞刑!
    轩尼斯:(恼羞)什么!
    洋人议员:呵!他是说将刑罚改轻一点,华人的体格不能承受这么严重的肉刑,但就没有说要废除!
    轩尼斯:??
    结果,立法局议员们同意将洋人改轻一点,例如不会再向华人公开行笞刑,不会以「更痛」的九尾鞭鞭打华人,改用藤鞭,而且行刑时不会再打华人的背部,改打臀部,且会用布将犯人的颈部和腿部遮掩着。(张连兴:《香港二十八总督》)
    虽然轩尼斯未能争取完全废除笞刑,但已经为华人争取到较为人道的处罚方式。
    因为,赞成废除笞刑的港督,很遗憾,就只有他一个。
    「关于鞭笞的争论持续了许多年,香港中产阶级与英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有分歧,前者赞同鞭笞,后者则谨慎地表示反对,而绝大多数总督,除约翰·波普·轩尼诗爵士 (1877—1882年任总督)之外,全都支持鞭笞。」(法兰克.韦尔许:《香港史--从鸦片战争到殖民结束》)
    而香港的笞刑刑罚直至1990年才废止!
    轩尼斯并不满足于此,他认为作为香港社会主体的华人,应该与欧籍港人有相同的自由和权利。
    「华人自香港开埠以来都没有与洋人平等的权利!这个局面需要在今天打破了!」
    轩尼斯有着满腔热血,心里隐着一把尖锐的匕首,要把眼前的大树劈开。
    但单凭热血是没有用的,因为洋人社会的反弹是非常激烈,犹如洪水猛兽,要把轩尼斯吞噬。
    「我需要一个帮忙。」
    这时,轩公在大楼上瞥见了远处大会堂正在有群华人扰扰攘攘,将大街小巷逼得喘不过气来。香港警察正在维持秩序,轩公正在咕哝着:
    「我这么奋身帮助你们,你们竟然『食碗面,反碗底』?」
    很大可能,游行传来的语言,轩公听不懂。
    翻译告诉他,这群华人正是在喊:
    「支持轩尼斯改革!反对外籍人士攻击港督!」
    轩公似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还记得轩公在船上碰到的那名小伙子吗?
    他到达香港后,被批准成为香港执业大律师,也就是第一位华人大律师。
    他的名字和轩尼斯一样将会一同被历史记下来。
    这名小伙子,便是日后的中华民国第6任外交总长,伍廷芳先生。
    伍兄是广东新会人,却于1842年在英属马六甲出生,3岁时随父到广州成长,14岁随亲戚到香港求学,就读圣保罗书院。
    所以,他的成长经历主要都是在香港。
    至1874年,当时伍兄32岁,他与妻子自费赴英国留学,在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攻读法律,1877年毕业,学成归国,却在船上遇到轩尼斯。
    伍兄回港后,看见轩公着力改善华人权力,很是感动,他年少时在香港居住,眼见过华人是如何不被洋人接纳和被歧视。
    因此,他和东华医院创院主席梁安在大会堂共同组织示威游行,希望支持港督施政,反对洋人的欺压!
    然而,天有不测之风云,伍兄和梁兄举办集会的当日,天公不造美,乌云密布,狂风暴雨,是台风袭港。
    只是,这样的不测的天气却没有阻挡一个个华人步进大会堂的决心!因为,他们觉得被英人实在欺压了太久了!今天是唯一机会去争取权益了!大家都是士气高昂,同仇敌忾!
    只见一个个「逆天」而行的市民步进会场,大会堂座无虚席,热闹非常,华人们挥洒着江水,喊出一个个振奋人心的口号。
    轩尼斯非常感动,他知道他正在做一件艰难而正确的事。
    1878年7-8月,轩尼斯委任伍廷芳为公务员考试的主考官之一,同年的12月,他被委任为太平绅士,成为第一个华人太平绅士。
    「轩尼斯他疯了吗?他怎能不断打破前人的规矩?」
    洋人社会非常燥动不安,在他们眼中,华人是低人一等,他们怎能这样越级进入洋人的游戏世界里?
    「我们杯葛轩尼斯!我们要向伦敦反映撤销轩尼斯的意见!」
    于是,同年10月,英商赖星等人向英殖民部上书,要求撤走轩尼斯。
    轩尼斯不屑一顾,因为他知道他正在做正确的事情。
    而伍廷芳,另一边厢,也在不断争取广大华人的支持。
    而终于在1880年,一个机会出现了。
    有立法局议员因病而到英国休养,并不再回港。
    轩尼斯利用这个机会,撰信给英国国务大臣,举荐伍廷芳取代原先休养的立法局议员。
    最终,伍廷芳在轩尼斯的帮助下,成为香港历史上第一名华人非官守议员,华人终于拥有参政的机会。
    「成了!终于办到了!」
    轩尼斯到这刻,觉得一切都值了。
    他还实行了很多其他的良政,例如他顺应华人民情,成立专责防止诱拐,保护妇孺的「保良局」,时至今日仍在运作,却已转型为安老、综合家庭、教育的慈善机构。
    另一方面,他也听取伍廷芳的意见,在香港岛兴建电车系统,率先发展山顶缆车,连接中区与山顶,方便市民外出。
    还有,他容许华人使用大会堂、博物馆和图书馆,取消了之前的歧视华人政策。
    我就不一一数说轩尼斯任内的政绩了。
    简单一句对他的评价,便是「华爱洋憎」。
    「轩尼诗与同事的关系非常糟糕,乃至正常的通信联系都几乎难以为继。轩尼诗的政策总是顾及华人利益,如那些心怀不满的官员所说,轩尼诗总是赞同华人的嗜好,这当然无助于改善轩尼诗与白厅和香港官员的关系。」((法兰克.韦尔许:《香港史--从鸦片战争到殖民结束》)
    1882年他完成任期离开香港之时,居然没有英商到码头进行送别仪式,反之,却有不少华人来送上礼物和绣匾给这位任内为他们拚命争取权益的港督。
    在他离开以后,英人不愿以他的名字来命名一些建筑来纪念他,直至1929年,在铜锣湾才有一条命名为「轩尼斯道」的道路。
    再见了轩尼斯!你仁慈和爱护弱小的做法,会被历史记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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